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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里高等法院限制华硕出售 “zen” 品牌设备

德里高等法院发布了一项临时命令,禁止华硕在2019年5月28日开始的八周内出售在印度拥有 “zen' 品牌的智能手机。该订单将迫使华硕暂停其ZenFone系列智能手机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。

该事态发展最早是由Bar & Bench报道的,该公司表示,在发现华硕侵犯 “zen” 商标后,临时命令由曼莫汉大法官的一名法官通过。Zen商标已申请由Telecare Network India pvt Ltd 2008年使用,用于其自己的功能手机,智能手机,平板电脑和配件系列。另一方面,华硕2014年在印度市场推出了其ZenFone系列Android智能手机。

同时,华硕发表声明: “华硕法律团队目前正在与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合作,以解决Zen Mobiles和ZenFone商标诉讼。华硕智能手机、笔记本等产品的供应,以及华硕所有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,对所有消费者都保持不变。”

后来,华硕还推出了运行在Windows 10上的ZenBook系列超极本。华硕的 “zen” 标记可能会在一般用户的脑海中引起混乱,即两个品牌相互关联。

德里高等法院在其命令中认为,“三重身份测试得到了满足,因为被告在具有相同贸易渠道的相同商品 (移动电话) 上使用了欺骗性相似/相同的商标 (ZENFONE)。因此,被告采用了一种看似相似的标记,其中被告 “mark ZENFONE” 的主要部分是原告的mark ZEN,对于同一产品,即手机,表面上显示出存在混淆和损害原告商誉的可能性。

华硕在辩护中表示,它是由乔尼·施 (Jonney Shih) 带头的,他是古代 “禅宗哲学” 的坚定信徒,而ZenFone商标也反映了这一点。被告的律师还争辩说,马克禅在贸易中是常见的,在性质上也是通用的。指出了在商标注册局网站上进行的搜索报告,有人争辩说,有许多第三方制造商已经注册了商标Zen。

华硕还争辩说,由于mark ZenFone与其著名的华硕商标配对,因此消费者不会感到困惑,因此它将确定其产品的来源。但是,Telecare Network认为,类似类型的名称会引起消费者的混乱。

另请阅读:华硕Zenfone 6获得新的OTA更新,以获得更好的相机性能

但是,必须指出的是,德里高等法院的命令是临时的,华硕可以以有效的论点或解决方案回到法院,以解除禁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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