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恶性肿瘤发生率的提高,接受肿瘤治疗的人也越来越多,但是对肿瘤治疗方式的了解却不多。肿瘤的传统治疗方式包括手术、放疗和化疗,尽管目前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火热,放疗及化疗在恶性肿瘤治疗中的地位仍然十分重要。放疗和化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是两者完全不同,下面我从3个方面为大家讲一下它们的区别。
1. 放疗和化疗是两种不同的治疗手段。
2. 放疗和化疗治疗范围不一致。
3. 放疗和化疗的毒副反应不一样。
放疗和化疗是两种不同的治疗手段。
放疗即放射治疗,是治疗恶性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,是采用放射线作用于人体治疗疾病的方法。放疗除用于恶性肿瘤外,还用于治疗一些良性肿瘤(如垂体肿瘤)及多种良性疾病。国内外文献报道,所有恶性肿瘤患者的70%左右,在病程的不同时期都需要作放射治疗。有些肿瘤单纯放疗就能治愈,如I期鼻咽癌单纯放疗的5年生存率达到95%左右;局部晚期鼻咽癌选择以放疗为主的同步放化疗,5年生存率也能提高到60%-70%。早期声门型喉癌、口腔癌、宫颈癌也可首选放疗。
患者接受放疗
化疗是应用化学药物来治疗恶性肿瘤,常用化疗药物包括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(甲氨蝶呤、氟尿嘧啶等)、直接影响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(环磷酰胺、顺铂、博来霉素、伊立替康、依托泊苷等)、干扰转录过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药物(更生霉素、表柔比星、多柔比星等)、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(长春新碱、紫杉醇等)、调节体内激素平衡的药物(雌激素类、雄激素类、孕激素类、甲状腺素等)。常用给药途径可分为静脉给药、口服给药和局部给药等方式。局部给药包括腔内化疗、鞘内化疗和动脉内化疗。
静脉给化疗药物
放疗和化疗治疗范围不一致。
放疗同外科手术一样都是局部治疗,其目标是努力提高放射治疗的治疗增益比,即最大限度地将剂量集中到病灶(靶区)内,杀灭肿瘤细胞,而使周围正常组织和器官少受或免受不必要的照射。放疗医师根据CT或MR等影像学及其他临床检查确定肿瘤大小及其侵犯部位,结合该肿瘤的生物学特征及扩散规律来决定放射范围。
放射治疗流程
化疗是全身性治疗手段,它除了能控制局部肿瘤发展之外,更多着重于抑制肿瘤发展和扩散。对于非实体肿瘤如恶性淋巴瘤、白血病,放射与手术皆不能治愈,药物化学治疗是最重要的治疗手段。
化疗可能治愈的肿瘤类型
放疗和化疗的毒副反应不一样。
放疗所引起的毒性和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反应和局部的放射性损伤。全身反应有在放疗期间所表现出的乏力、食欲差、骨髓抑制和放疗后长期生存病人中发生的辐射诱发第二原发性肿瘤。局部放射损伤与放疗区域有关,比如头颈部放疗出现口干、咽痛、口腔溃疡、味觉改变、放射性皮炎、局部皮肤色素沉着等;胸部放疗可能会出现放射性肺损伤、放射性食管炎等。随着放疗技术的改进,严重的张口困难、放射性脑病等较少发生。
放疗致口腔溃疡
化疗以全身反应为主,包括①消化系统毒性(恶心、呕吐、口腔黏膜炎、腹泻)、②骨髓抑制(白细胞、血小板及红细胞数量减少)、③肺毒性(间质性肺病和肺纤维化)、④心脏毒性(充血性心力衰竭、心肌缺血、心律失常和心包炎等)、⑤神经毒性(偏瘫、失语、感觉和运动神经损伤)、⑥皮肤毒性(手足综合征、放射回忆反应、痤疮样皮疹、色素沉着、甲沟炎和指甲改变等)、⑦肾和膀胱毒性(急性肾衰竭、出血性膀胱炎)、⑧肝毒性(急性或慢性肝损伤)、⑨其他(过敏反应、血栓性静脉炎)。目前常见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白细胞、血小板下降等骨髓抑制反应。只要预处理得当,严重的肝肾功能损伤、心功能损伤及剧烈呕吐反应等在临床上较少见。
化疗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
虽然放疗与化疗有很多不同点,但二者是相辅相成的,可联合应用治疗肿瘤。
同期使用:临床研究结果表明,放疗和化疗同期使用杀灭肿瘤的效应最强,但对正常组织的损害也最大,常常导致疗程中断或放疗剂量或化疗剂量减低。临床多以单一药物使用,不少肿瘤因此进一步提高了疗效,如:鼻咽癌为主的头颈部肿瘤、肺癌、大肠癌、宫颈癌等。序贯使用:即先用一种治疗方法,待治疗结束后再用第二种治疗方法。这种联合方法避开了两种治疗方法同步应用时不良反应的叠加,毒副作用较小,但推迟了第二种方法的治疗时间,导致肿瘤细胞的加速再增殖,治疗强度小,肿瘤杀灭效应低。交替使用:将根治性放疗疗程分成数段,在每段期间和(或)放疗前穿插应用化疗,此称放化交替治疗。通常该治疗方法较放疗化疗同步应用降低了治疗不良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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