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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里克里希纳大法官委员会提交的《2018年个人资料保护条例草案》草案:上面是这样写的

《2018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案》经过近一年的磋商,由英国国民议会数据保护委员会(Bustice Srikrishna committee on Data protection)提交。该委员会已于周五向电子和信息技术部(MeiTY)提交了该法案草案及其关于数据保护的报告。

该委员会建议在保护印度公民的个人信息、数据处理者的作用和义务以及公民的权利方面采取措施。报告还谈到了违反这些数据保护措施应受到的处罚。

拉维·尚卡尔·普拉萨德部长说:“这是一部不朽的法律,我们希望进行最广泛的议会磋商……我们希望印度数据保护法成为全球典范,将安全、隐私、安全和创新融合在一起。”

2018年个人资料保障条例草案:行业专家欢呼建议,隐私倡导者看到红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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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pTI报道,普拉萨德说,该报告将经过部际磋商、内阁和议会批准。

斯里克里希纳法官说,隐私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,因此,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尽一切努力保护数据。他补充说,该报告横跨三个方面--公民、国家和行业。这个由10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7月,旨在建议一个在数字世界中保护个人数据的框架。

关于数据保护的Srikrishna报告注意到在个人数据方面,inpidual希望他们的个人数据“将被公平地使用”,并“以符合她的利益和合理可预见的方式使用”。

它还补充说,“数字经济的增长意味着将数据用作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重要手段”,并补充说,“有必要创造一种集体文化,促进自由和公平的数字经济,尊重公民的信息隐私,并确保赋权、进步和创新。”

《2018年个人资料保护法案》是怎么说的

委员会提交的法案草案指出,“隐私权是一项基本权利,有必要保护个人数据,将其作为信息隐私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该法案还指出,有必要在提供数据的inpidual和处理这些数据的人之间建立信任。上面写着: “保护个人在个人数据方面的自主权,明确个人数据的流动和使用是适当的,在处理个人数据的个人和实体之间建立信任关系……”

然而,关于被遗忘的权利,该法案指出,“数据主体”指的是inpidual或提供其数据的人,有权“限制或防止继续披露的权利”。但该法案不允许像欧盟那样完全删除的权利。

它也给了数据处理器相当大的回旋余地来决定“被遗忘的权利”。该法案指出,“数据受托人可以为遵守请求收取合理的费用。”

《数据保护法案》还要求部分数据处理器通过设计保护隐私,并定义了同意、数据泄露、敏感数据等术语。

但不适用于匿名数据的处理。条例草案指出,就个人资料而言,“匿名”是指将个人资料转换或转换成无法识别资料主体的格式,而该格式符合监督所指明的标准,是不可逆转的过程。

政府没有义务接受这些建议,但最终法案可能接近小组的版本。

完整的报告可以在这里访问。

(带有pTI输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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